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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市于洪区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 —设计、造价招标
发布时间:2018/2/14 点击次数:813次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2/14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2018年于洪区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造价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于洪区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造价招标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8年于洪区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造价招标
2.2 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项目的规模:2018年对于洪区陵西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川江绿园小区和北四栋小区共2个小区进行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建筑总面积46500平方米,8栋楼,597户。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更换单元门、单元窗工程。更换庭院排水工程,道路维修工程、方砖边石铺设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庭院绿化、亮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
2.4 设计周期:6天内完成工程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设计效果图及概算,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改造方案;10天内完成所有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招标(含勘察、造价),完成方案设计,编制或配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立项文件,取得项目立项和规划意见书后,项目的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包括绿化景观、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专项设计、工程勘察、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具有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4日8:30时至2018年02月 24日16 时(北京时间)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4日8:30时至2018年03月07日16 时(北京时间),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出后一律不予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03 月08日10 时 30 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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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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