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零星维修工程入围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零星维修工程入围施工单位采购
2.招 标 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4.招标编号:LNZB02-2018-01022-03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采购范围: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办公楼和直属各单位办公楼涉及建筑、装饰、水电安装等专业的预算金额在30万以下10万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
9.入围家数:10家施工单位
10.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辽宁省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2.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3、具有国家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1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等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8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截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用提供)
⑶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
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
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9日9:30时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