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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中交城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8/3/13 点击次数:663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3/12 截止日期:2018-03-19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中交城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交(大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窑湾片区3单元C-16地块 。
2.2工程规模:
工程: 新建商业、写字楼、办公楼、公寓等商业服务设施,总计容面积153720平方米,新增用地面积为4392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70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8 月 8 日开工至 2020 年 8 月 8 日竣工,计划工期 73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为主体.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3、企业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EPC工程业绩(联合体一方提供),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4、外埠施工企业须在开标前办理完毕入辽相关手续;5、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6、投标人在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7、施工单位需到大连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办理建筑企业用工备案,无“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的申请单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8、招标文件获取:凡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维码不清晰,或无法扫描识别,则视为该营业执照无效)。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公司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设计单位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企业业绩: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EPC工程业绩(联合体一方提供),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6)外省企业需出具入辽备案手续 (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9、一期工程计划工期2018年08月08日至2020年08月08日,二期工程计划工期二年(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名称及地址)(实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开标地点
具体内容: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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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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