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二次公告)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物资材料--燃气用聚乙烯管材采购项目进行报名参加单位的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物资材料--燃气用聚乙烯管材采购项目资格审查(二次公告)
2.资格审查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资格审查有效期:长期
5.资格审查内容:燃气用聚乙烯管材的供应商资格审查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格审查保证金: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二、资格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燃气用聚乙烯管材的制造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地点: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报名要求: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4)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资格审查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