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JZB201801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 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餐饮服务、劳务服务、食品批发兼零售等。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5.供应商能够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6.供应商有服务超过400人同时就餐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至少2处)的经验,且服务时间超过3年以上。
7.在以往餐饮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政处罚记录名单。)
8.本次竞谈项目供应商禁止挂靠和分包;
备注:相关约束: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3月21日08时30分到至2018年3月27日16时整。
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起至2018年3月26日16时整(北京时间),在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工作日内早8:30-11:30;13:30-17:00)。
2.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9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另附,售后不退。
4.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供应商提供服务超过400人同时就餐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至少2处)的业绩,且服务时间超过3年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谈判会议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9)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行为记录截图界面。
以上材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沈阳市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沈阳市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七、其他
1.资金来源:自筹
2.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同时发布。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