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委托,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唐轩美境(5-23#、27-31#)燃气工程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轩美境(5-23#、27-31#)燃气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83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60天(日历日)
6.招标范围:唐轩美境(5-23#、27-31#)燃气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为2017-2020年沈阳燃气综合类燃气工程资格审查合格单位;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2017-2020年沈阳燃气综合类燃气工程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至2018年0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要求: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