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邴家湾回迁楼小区1号商业街
2.2招标内容: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约2100平方米
2.4工期要求:2018年05月01日开工至2018年08月15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信用辽宁可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3日至2018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IC卡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018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