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公路葫芦岛市东窑至北客站段工程—海韵路路灯10KV供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葫芦岛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滨海公路葫芦岛市东窑至北客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延期的批复葫发改发【2017】1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敷设10KV高压电缆6900米、5座80KVA箱式变电站安装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高新九路北站铁路桥至CBD东窑变电所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10供电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683 万元。
2.4招标范围:敷设10KV高压电缆6900米、5座80KVA箱式变电站安装等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5 月 20 日开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竣工,计划工期 6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设计施工一体化 专业施工资质;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有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投标单位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3.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