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沈阳市盈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2018年度皇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房地产开发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皇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采购内容:2018年度皇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共248套,(现房),松花江街22号地块涉及68套,建筑面积2075平方米,文官油库家属区地块涉及180套,建筑面积21060平方米。
松花江街22#
6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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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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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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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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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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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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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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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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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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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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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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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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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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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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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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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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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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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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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油库家属区(一期)
18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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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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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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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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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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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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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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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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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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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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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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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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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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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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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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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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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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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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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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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房期:最迟于2018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结束,并达到交房进驻条件(具体交房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住宅安置户型及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不大于95平方米;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合格的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具备独立完成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应提供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5.所提供的房源要求无抵押、无冻结、无查封、无权属纠纷等情况;
6.本次采购所需房源的要求:
6.1房屋位置必须座落于皇姑区内;
6.2所有房屋均为南北朝向,小区基础建设完备,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6.3已取得房源地块的开发企业,须提供所有已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前期全部手续;
6.4手续未办理齐全的,应做出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为:保证所提供房源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按政府回迁要求的时间办理完毕,直到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以保证所提供房源的合法性)。
6.5房源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相关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应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执行,经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房源相关证明材料:(5.1房屋位置必须座落于皇姑区内;5.2以南北朝向为主、小区规划基础建设完整,规划的周边配套设施齐全;5.3已取得房源地块的开发企业,须提供所有已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前期全部手续;5.4手续未办理齐全的,应做出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为:保证所提供房源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按政府回迁要求的时间办理完毕,直到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以保证所提供房源的合法性)。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
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9:00至16:30,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四、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拟定开标时间:2018年5月10日9:30分(具体开标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峰汇广场A栋8层),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沈阳市盈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