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兴发改发【2018】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
2.2工程规模: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为:86.93万元
2.4招标范围:消防改造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2018年05月25日开工至2018年07月25日竣工,计划工期6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换图纸时退换(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5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