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市青花大街(盼盼路-庄林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营口市青花大街(盼盼路-庄林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营行审发[2018]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青花大街(盼盼路-庄林路)。
2.2工程规模:
该道路全长约2306米,原有道路宽16米,沥青路面加宽至3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人行道板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及相关管线的加固防护工程等。
2.3合同估算价为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该道路全长约2306米,原有道路宽16米,沥青路面加宽至3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人行道板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及相关管线的加固防护工程等。
2.5工期要求:2018年6月1日开工至2018年8月30日竣工,合计90天。(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2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 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4月 24日至 2018 年5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01:30至0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以网上实际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