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2018年农村道路修建工程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抚顺市新抚区农村经济发展局;
2、工程名称:新抚区2018年农村道路修建工程;
3、建设地点:抚顺市新抚区境内;
4、合同金额:457.1495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新抚区2018年农村道路修建工程,含:一事一议巷路修建、台高线0.7公里新建、荒后线中修1公里工程;
8、工期: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9月13日;
9、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284.6501万元;二标段172.4994万元。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10、投标保证金:每家投标人缴纳叁万元人民币(基本账户转出)。
二、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公路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备BBB(含)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参加抚顺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16时前在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资料。报名投递材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公路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BBB级及以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公路类似工程业绩三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户及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持企业有效证件及相关人员、材料等相关要求,到招标人处进行原件复核,原件复核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1日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