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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3)合同段
发布时间:2018/5/10 点击次数:430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5/10 截止日期:2018-05-14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3)合同段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发改交通{2015}9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包括:砂阳路站(暗挖法),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工程、路面及场地恢复工程、迷流、综合接地、防雷、专项工程(降水及降水排水工程、绿化移植恢复和地面构筑物的拆除与恢复、交通疏解及围挡工程、可移动围挡制作)等。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30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砂阳路站(暗挖法),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工程、路面及场地恢复工程、迷流、综合接地、防雷、专项工程(降水及降水排水工程、绿化移植恢复和地面构筑物的拆除与恢复、交通疏解及围挡工程、可移动围挡制作)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符合规定的 A 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曾担任过1.5亿元以上城市轨道工程暗挖法车站土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应当为市政工程、隧道、地下工程、铁道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曾担任过1.5亿元以上城市轨道工程暗挖法车站土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7)参加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电子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详见“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沈建招[2010]1号)”。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确认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和网上报名确认单。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6 月 10 日开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93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或者[铁路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铁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18 年 5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30 时,下午 12: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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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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