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原金铜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清原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发改发(2017)1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清原满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处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道路、给水、排水、硬化、照明、供热、供电及换热站等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清原县 。
2.2工程规模: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3608 万元。
2.4招标范围:道路、给水、排水、硬化、照明、供热、供电及换热站等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7 月 5 日开工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竣工,计划工期 123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本工程共二个标段(投标人兼投兼中,项目经理兼投不兼中)。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72.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