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辽宁省实验中学新疆部二期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委托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中学新疆部二期文化建设工程
(2)招标单位:辽宁省实验中学
(3)建设地点:辽宁省实验中学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总投资:266372.32元人民币。
(6)建设工期:两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建设内容:辽宁省实验中学新疆部二期文化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质量标准: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开标预备会。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方应具备承担本投标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注册有效期;如不是三证合一单位,投标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在有效期内的);
3.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只带营业执照即可);(2)该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名及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地点:
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到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邮寄。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换。
(4)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东北新闻网发布,公告内容以网络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09:30时。
(2)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号甲天鑫大厦81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