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80522930501
招 标 公 告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合同包三:导向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合同包三:导向系统)
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23座车站站内及出入口周边设有乘客导向标识系统的制造、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部分产品安装、各阶段的试验、测试、调试、验收、质保服务及既有车站导向标识改造等。
本次招标货物具体数量、技术指标、布置位置等详见招标文件,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交货地点: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计划供货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根据设备安装工程实际进度,合同工期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169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标识或指示牌的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2)投标人须是导向标识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拥有导向标识加工所需的各项生产设备,提供证明文件。
(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ISO认证证书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4)应具有至少1项自2013年至今,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车站、机场或大型公共建筑(会展中心、体育馆等)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6)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7、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7月3日10时(北京时间),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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