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消防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沈阳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消防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7]1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公安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沈阳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消防通信系统建设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 。
2.2工程规模:
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十号线一期工程(北段),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丁香公园站至张沙布站(21座车站)、派出所、地铁公安分局、部分公安分局、公安局。本工程线路全长27.21km。十号线南段共22.71km,设车站16座,南段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合同估算价为 14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十号线一期工程(北段),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丁香公园站至张沙布站(21座车站)、派出所、地铁公安分局、部分公安分局、公安局。本工程线路全长27.21km。十号线南段共22.71km,设车站16座,南段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次工程为十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消防通信系统建设,包括21个地下车站及相应区间、1个地铁派出所及与地铁分局和市局、市分局相关系统的扩容改造。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部分材料供货(依据清单要求进行提供)、设备组装及安装(含室内外设备及设备配套底座的制作)、室内桥架及管线的安装、室内线缆布放、机房内的地槽安装、室内线缆布放、室外管道内及区间线缆敷设(含本工程区间及滂江街控制中心至十三号街控制中心区间)、所有线缆的接头制作及端接、所有光缆的熔接、跳线连接、既有分局及市局相关改造、全线车站/派出所/分局管路敷设(包括吊顶、地面、非承重墙内的钢管敷设等)、天线塔杆的接地等工作。 中标人须承担沈阳市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消防通信系统与其它相关专业、相关系统及既有公安消防通信系统的工程配合工作。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二条2012年1月1日后已开通国内地铁通信系统设备安装业绩(不少于15个车站),须同时提供合同有效页、开通证明文件。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不得连续两年出现财务亏损。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2年1月1日后至少担任过一条已开通国内地铁通信系统(不少于15个车站)设备安装项目主要负责人(任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均可);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具有2012年1月1日后至少担任过一条已开通国内地铁通信系统(不少于15个车站)设备安装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均可)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7 月 25 日开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15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二条2012年1月1日后已开通国内地铁通信系统设备安装业绩(不少于15个车站),须同时提供合同有效页、开通证明文件。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