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办公楼局部防水修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办公楼局部防水修缮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办公楼局部防水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2.2工程规模:办公楼南侧幕墙、窗及四周与漏雨相关内容的维修约1380平方米;对正厅两侧变形缝经常漏雨的立面、平面及相关部位进行修缮,约380㎡;办公楼楼顶女儿墙墙面及泛水檐防水进行维修;正厅东侧屋面防水等部位用SBS进行修缮等内容,约2000㎡。
2.3合同估算价:37万元。
2.4招标范围:办公楼南侧玻璃幕墙及四周漏雨处的修缮,南侧二层断热窗及四周漏雨处的修缮等内容;主楼两侧变形缝处防水的修缮等内容; 办公楼楼顶女儿墙墙面维修及泛水檐防水维修等内容;营口卷烟厂办公楼局部防水及其他部位的修缮等内容;
2.5工期要求:2018年8月20日—2018年10月21日,共计6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1.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招标中心(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14室)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万元;
2、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沈阳招标中心(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14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0 日09时30分,地点为沈阳招标中心(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11室)。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沈阳招标中心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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