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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宏峪社区改造1#地块二期工程
发布时间:2018/7/19 点击次数:952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7/19 截止日期:2018-07-23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宏峪社区改造1#地块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明山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宏峪社区改造1#地块二期工程》项目备案证明本明发改备字【2018】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现场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全部工程施工及其保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33450 万元。

2.4招标范围:承包人须完成现场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全部工程施工及其保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要求: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近年(2016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设计和施工联合体总承包工程业绩(5000万元以上)一个。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形式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要求为一家施工单位与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中参与一次。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具备 级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后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时须携带:(1)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5)近年内(2016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设计和施工联合体总承包工程业绩(5000万元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6)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报名确认单;(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1)项目经理在本公司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设计单位负责人在公司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在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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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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