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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活动室、走廊文化建设工程项目一般询价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7/23 点击次数:9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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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8/7/23 16:22:00 |
截止日期:2018-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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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活动室、走廊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一般询价招标公告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活动室、走廊文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编号:CCZBGS2018-07189,通过一般询价方式组织国内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活动室、走廊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2.招标范围: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活动室、走廊文化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等全部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 27日10时前,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每份文件300元整。此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2018年7月 27日下午13时-13时30分(过时不候);地 点: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应委派二人以上,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时到现场踏勘,对未按要求到现场的踏勘人员不予受理。现场踏勘需填报现场踏勘回函,无现场踏勘回函不允许投标,现场踏勘回函见招标文件附表,投标单位若没有向代理公司索取);
六、本项目在公告发布期间或招标文件获取后,如对本项目有异议可在开标前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七、报价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
1.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 7月30日下午13:30时。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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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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