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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二期装备产业园电力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8/8/8 点击次数:197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8/8 截止日期:2018-08-29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二期装备产业园电力配套项目已由辽宁(营口)沿海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二期装备产业园电力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项目新建线路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设计路段分别为营滨路南侧和国兴大街北侧。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总投资约17000万元。
2.3招标范围:营滨路南侧35千伏电缆和国兴大街北侧10千伏电缆项目的EPC总承包,承包人应完成设计、施工、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018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08日(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③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将企业等级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具备)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万元人民币(电汇或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汇入单位账户: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汇入银行:浦发银行营口渤海支行
汇入账号:18420155200000028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 03时前
【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 03时前到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因未及时换取收据不能确定身份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8日至2018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成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网上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施工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书和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EPC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报名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另,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在网上报名时明确联合体各方成员,且确认后不得更换,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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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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