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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7-2020年沈阳康平、法库燃气工程(第二次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9 点击次数:384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8/9 12:22:00 截止日期:2018-08-14
招标内容:

2017-2020年沈阳康平、法库燃气工程(第二次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康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沈法燃气有限公司委托,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2017-2020年沈阳康平、法库燃气工程(第二次增补)项目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7-2020年沈阳康平、法库燃气工程(第二次增补)
2.招标单位:沈阳康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沈法燃气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康平、法库地区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范围:沈阳康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沈法燃气有限公司所辖区域内各类新建、管网改造、排迁等燃气工程(包括高压、次高压、中压、低压燃气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如有详细描述的,则必须包含燃气工程;若资质证书中无承包工程范围详细描述的,可视为具有相应等级的市政工程施工能力;若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详细描述为燃气工程除外的,则视为不具有相应等级的市政工程施工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类(PE专项)或GB1级(PE专项)资质;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类(或GC2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取得《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报名要求: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1类(PE专项)或GB1级(PE专项)、GC2类或GC2级及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材料须提供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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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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