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监察委办公楼消防移位等工程项目竞价公告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抚顺市监察委办公楼消防移位等工程项目,招标编号:CCZBGS2018-09259以竞价方式组织国内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抚顺市监察委办公楼消防移位等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抚顺市监察委办公楼消防移位等工程施工及验收等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请到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3. 最高限价:28000.00元;
4. 施工地点:抚顺市境内(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5. 工期:15日内(业主希望适当合理提前工期);
6. 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全款;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核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一级)资质证书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2018年9月26日16时前(节假日休息,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以上所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扫描件无效)。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30分(过时不候)地点:抚顺市政府南门,联 系 人: 张程远,电话:024-57500152,项目负责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按时到现场。现场踏勘需填报现场踏勘回函,无现场踏勘回函不允许投标,现场踏勘回函见附表,投标单位若没有向代理公司索取);
五、投标人报价构成
投标人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均包含:清单报价、验收、税费等全部价格,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取中标金额的1.5%,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数量以合同为准。
六、投标报价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
1.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下午14:00分,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2. 开标地址: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投标报价文件
投标报价单(投标人自拟)、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及身份证、售后服务承诺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标书(其他表格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份数:共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以上材料要密封在档案袋中,在封皮注明投标人全称及投标项目全称,开标前不得开启封,加盖公章。
八、评标原则
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按售后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报价的一部分,需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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