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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珠江街门市房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2018/9/27 点击次数:366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9/27 19:02:00 截止日期:2018-10-17
招标内容:
沈阳师范大学珠江街门市房招租公告

沈阳师范大学拟对学校所属位于皇姑区珠江街一处门市房(以下简称门市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竞价人参加承租竞价。

一、门市房概况

门市房位于皇姑区珠江街101号门,一、二楼两层门市,面积208平米。门市房具体情况如下:(1)水、暖、电等设备设施完好;(2)2015年6月到2018年5月期间学校对外出租,承租方经营复印、制图、喷绘、刻字等业务,目前原租赁协议已到期;(3)其他房地产设施状况以现场踏勘所见为准。

二、招租公告有效期及发布媒介

本招租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发布媒介:沈阳师范大学官网、东北新闻网、沈阳房产信息网、辽沈晚报。

三、租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次招租租期为五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年租金的竞价底价为人民币10万元,竞价成交金额即为第一年应交纳的租金。从第二年起,年租金逐年上浮5%。首次缴纳二年的租金(按竞价成交金额的2.05倍计取)。从第三年起,逐年交纳租金(2020年9月30日前缴纳第三年租金、2021年9月30日前缴纳第四年租金、2022年9月30日前缴纳第五年租金)。

2.承租人需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竞价成交金额的10%。若承租人在经营期间违反合同约定,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五年租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四、竞价人资格条件

1.竞价人应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特许经营的需符合法律等有关规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人按时参与学校集中组织的门市房招租现场踏勘,并取得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见附件1)。

3.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

4.竞价人应就以下内容做出诚信承诺:(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要求;(3)竞价人及聘用员工身份真实,无违法、违规等行为;(4)无虚报或提交虚假资料的情形;(5)不与其它竞价人串通或采取商业欺诈手段竞价;(6)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竞价人;(7)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义务,自觉承担违约责任。诚信承诺格式参照《参加沈阳师范大学门市房招租活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报名资格否决条件:(1)三年内有过不良经营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2)未取得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的。

五、具体要求

1.承租人应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

2.经营要求:(1)遵守所经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2)不得经营污染环境、躁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项目;(3)严禁生产、存放、销售假冒伪劣、易燃易爆物品;(4)严禁从事黄赌毒等各类违法违纪活动;(5)不得出兑、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3.改造要求:(1)加固及修缮改造由承租人自行组织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2)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地产装修改造要符合相关规定,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行改变结构的装修改造;(3)不得对出租房屋及设施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4)未经学校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对房地产进行增、扩建。

一旦发现承租人违背以上第2、3款经营要求及改造要求,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承租权,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承租人须无条件搬离。

4.租赁期满的相关要求:租赁期满一年前,学校应告知是否可以续租。如可以续租且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诚实全面履行合同各项约定,有续租愿望的,并同意学校新的租金标准和其它要求,可续签租赁合同;没有续租愿望的,做好租赁期满后搬离的准备工作。合同终止时,门市房内属于承租人的物品,由承租人自行搬离,未按期搬离,视为承租人主动放弃所有权。但原承租人对已改造修缮部分以及水、暖、电配套设施等,必须保留,并无偿提供给学校。

六、现场踏勘安排

学校集中组织竞价人对门市房进行现场踏勘(不接受竞价人自行踏勘),具体安排如下:

踏勘时间:2018年10月16日9:00

踏勘集合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楼一楼。

七、安全责任明示

报名参加项目招租的竞价人,即视为对沈阳师范大学门市房现有房地产情况已全面了解,并接受现有房地产的现状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八、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9:00至11:00

报名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1楼后勤工作处

报名要求:竞价人按《沈阳师范大学门市房招租竞价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现场提交相关材料,交纳竞价保证金1万元,只接受建设银行卡现场刷卡交费。

九、竞价安排

竞价时间:2018年10月18日14:00

竞价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楼4楼会议室

10月18日13:30,经审核后具备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入场,每个竞价人最多可入场2人,竞价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竞价牌。

请各竞价人按时参加竞价,否则错过竞价时间后果自负。

十、竞价办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个人或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价。竞价开始后,不允许任何场外人员入场。

从设定的租金底价起竞,竞价币种为人民币,每次加价不低于5千元的整数倍,不加价者无权竞价。当出现只剩一个竞价人的情况时,主持人确认价格三次,确定该竞价人为承租人,并签字确认,成交金额即为门市房年租金金额。

如合格竞价人少于2家,取消竞价。

十一、竞价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发布媒介:沈阳师范大学官网、东北新闻网

十二、履约保证金、租金交纳及租赁合同签订

时间:2018年10月25日9:30-10:00

履约保证金、租金交纳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楼2楼(财务处收入科)

租赁合同签订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楼1楼(后勤工作处)

承租人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2年的租金后,签订租赁合同。

十三、特殊说明

1.以上收取的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只接受建设银行卡现场刷卡交费。

2.竞价保证金的退还:2018年10月26日9:30-11:00,竞价人向学校财务处提供已交纳竞价保证金收据原件;学校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门市房招租竞价人现场踏勘确认函

2.参加沈阳师范大学门市房招租活动诚信承诺书

3.沈阳师范大学门市房招租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清单

沈阳师范大学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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