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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兰山小区一、二、三期外墙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 点击次数:322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10/1 5:22:00 截止日期:2018-10-16
招标内容:
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兰山小区一、二、三期外墙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兰山小区一、二、三期外墙维修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国内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兰山小区一、二、三期外墙维修工程

2.本项目采购内容共分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3.预算金额:492835.00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及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经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予以拒绝)。

(2) 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依据辽住建(2016)1号文件的要求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承揽项目信息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企业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

(4)投标人无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5)投标人无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辽宁网站”无不良记录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3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合格投标人中要求的资质要求、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为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四、现场踏勘

2018年10月12日下午13时30分(务必准时参加);地点: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兰山小区,踏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时到现场,对未按要求到现场的踏勘人员不予受理。现场踏勘需填报现场踏勘回函,无现场踏勘回函不允许投标,现场踏勘回函见磋商文件附表,投标单位若没有现场踏勘回函向代理公司索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有效证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

3.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恕不再受理,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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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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