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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新区形象提升和维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3 点击次数:372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11/13 5:22:00 截止日期:2018-11-28
招标内容:
盘锦高新区形象提升和维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盘锦城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盘锦高新区形象提升和维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盘锦高新区形象提升和维修工程设计

200000.00

200000.00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磋商报价文件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B.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C.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A.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B.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C.近三年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没有办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不能递交报价文件。

四、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到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4层429室)购买,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公告中合格供应商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及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文件每包300元,售出不退。

采购单位决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 上午10 :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二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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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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