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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经济开发区宁远镇小学中心校教学楼外墙加固修复
发布时间:2018/11/15 点击次数:361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11/14 截止日期:2018-12-07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山经济开发区宁远镇小学中心校教学楼外墙加固修复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宁远中心校教学楼维修资金的批示关于宁远中心校教学楼维修资金的批示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小学中心校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外墙修补、保温工程等。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小学中心校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175.6 万元。
2.4招标范围:墙体面积约为5700平方米,外部墙面为瓷砖罩面,现需对外部墙体出现的多处裂缝、外部延伸部分雨搭出现的裂缝进行加固维修。主要包括的工程内容有:外墙修补、保温工程等。 。
2.5工期要求: 2019 年 7 月 20 日开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防水防腐保温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 13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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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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