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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燃气锅炉采购(网上资格确认)
发布时间:2018/12/10 点击次数:178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12/10 截止日期:2018-12-31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沈阳招标中心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委托对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燃气锅炉采购进行国内招标。

一.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燃气锅炉2台

二.   供货期限: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具体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三.   项目估算额:约21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

(1)锅炉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以上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8 年12月14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六.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8年12月31日 10: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整。

八.   开标时间:定于2018年12月31日 10:30时(北京时间),在标书递交地点进行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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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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