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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机电产品品牌(供应商)第二批入围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6/12 点击次数:756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9/6/12 5:21:00 截止日期:2019-06-14
招标内容: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度机电产品品牌(供应商)第二批入围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机电产品品牌(供应商)第二批入围已由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 自筹 ,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告邀请形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针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行业中部分设备确定品牌库入围单位,一年内出现供货需求时,采购人将向本次入围品牌的供应商发出采购委托单,通过询价等方式,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当次采购设备的供应商。
2.2采购内容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所用的部分设备,分为以下12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对多个合同包进行响应,并可以成为多个合同包的入围供应商,但同一供应商不允许在同一合同包里提交多种方案。供应商在各合同包中只允许选用一种品牌(供应商应根据市场占有率、设备质量等方面考虑,提供优质的有竞争力的品牌)。
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  设备名称
1       高清摄像机
2       视频交通事件自动检测系统
3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4       以太网光端机
5       可变情报板
6       远距离供电系统
7       太阳能供电系统
8       光缆(GYTA53-4B)
9       电缆(YJV22-2×10)
10      防雷器
11     高清摄像机车牌识别一体设备(车道车牌识别设备)
12     UPS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合格供应商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根据框架协议谈判确定)。
2.5此次询比仅限于艾特斯投标选型工作,入围供应商在艾特斯后期采购中可优先考虑;
2.6本次报价作为艾特斯后期工程项目选型和后期采购参考。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或代理商;
3.2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所参与合同包的设备,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须具有所参与合同包对应设备厂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可自行参加或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3.3供应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5月30日-2019年5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累计在交通行业成功应用的业绩,合同金额/数量不低于下表中“合同金额/数量”。(供应产品业绩包含厂商、代理商全部业绩);
产品业绩金额要求表
合同包
设备名称
合同金额/数量
1
高清摄像机
2000套
2
视频交通事件自动检测系统
200路
3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500套
4
以太网光端机
500套
5
可变情报板
3000万
6
远距离供电系统
200万
7
太阳能供电系统
500万
8
光缆
4000万
9
电缆
1.5亿
10
防雷
80万
11
车道高清摄像机车牌识别一体设备(车牌识别)
100套
12
UPS
2000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2016年6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7楼)报名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报名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采购代理人处报名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所参与合同包对应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可自行参加或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4.3询比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7日8:30时,地点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1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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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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