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812014032465701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沈阳旭恒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民市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为新民市金五台子乡、柳河沟镇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主要内容:管材采购项目PE给水管(型号PE100级,压力0.8Mpa),具体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7日内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至各项目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人民币);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质量承诺书
3、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购买条件:
3.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9时至16时。
3.2报名要求:请携带(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以上原件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3.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3月31日16:00止,新民市辽河大街67号。
3.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13时3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民市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田实
电 话:18604033311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旭恒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新民市辽河大街67号
联系人:许岩
电 话:024-276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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