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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哈达镇富尔哈村和下年马洲村旱改水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重估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7/30 点击次数:49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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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7/30 16:21:00 |
截止日期:2019-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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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抚顺市哈达镇富尔哈村和下年马洲村旱改水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重估
招标公告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采煤影响区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中心、辽宁天缘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委托,对抚顺市哈达镇富尔哈村和下年马洲村旱改水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重估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抚顺市哈达镇富尔哈村和下年马洲村旱改水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重估
2、重估费最高限价:115,000.00元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抚顺市哈达镇富尔哈村和下年马洲村旱改水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重估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半年内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的验收要求
7、付款方式: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具备土地规划业务乙级以上(含)或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或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生产建设类乙级以上(含)资质;
(3)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5日16:00(工作时间)。
2.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加盖社保局公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
3.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5日16:00;地点为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亚飞名车楼上))。
4.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2300 元。保证金必须以电汇非现金形式递交。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9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亚飞名车楼上)),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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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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