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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校内场地对外租赁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9/8/6 点击次数:523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9/8/6 17:04:00 截止日期:2019-08-19
招标内容: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校内场地对外租赁招标(二次公告)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委托,对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校内场地对外租赁招标LNDX2019-09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校内场地对外租赁招标

采购单位: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项目预算:

01包:食堂二楼回民档口标底价为42,000.00元,不设上限,场地面积约60㎡

03包:食堂二楼一超市标底价为94,200.00元,不设上限,场地面积约150㎡

05包:食堂一楼水吧标底价为7,200.00元,不设上限,场地面积约5㎡

08包:校内洗衣店标底价为5,400.00元,不设上限,场地面积约10㎡

09包:校内快递服务部标底价为6,000.00元,不设上限,场地面积约8㎡

10包:校内理发店标底价为4,800.00元,不设上限,场地面积约10㎡

11包:校内投币式洗衣机标底价为销售额的20%,不设上限,分布在寝室走廊各楼层

以上7包不兼投不兼中,且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一楼食堂场地对外租赁招标(项目编号:LNDX2019-092)不兼投不兼中,场地承包期均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01包须具备)

三、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不需提供)3、食品经营许可证(01包须提供)

以上材料需提供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自然人形式作为投标主体的须本人签字)。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08月 06 日至2019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金谷大厦BD座1202-1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9日10: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金谷大厦BD座120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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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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