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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外墙粉刷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时间:2019/9/26 点击次数:39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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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9/26 17:15:00 |
截止日期: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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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外墙粉刷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委托,对外墙粉刷(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外墙粉刷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包号:01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2945.96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22945.96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谈判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8、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确保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否则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 09月25日08:30时起至2019年09月29日16时止(北京时间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注: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19年09月30日北京时间0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 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谈判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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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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