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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回迁楼(邴家湾小区)一、二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4/4/1 点击次数:383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4/3/31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1401201403311477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回迁楼(邴家湾小区)一、二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电梯生产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海滨路与纬十路交汇处东北侧
2.2技术规格:共53部电梯,载重:1000kg,提升速度:1.0m/s(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内容:电梯采购及安装(要求购置、运输、安装、测试、验收等均含在总价内)
2.4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2.5供货要求:按照合同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以上。
3.2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3月31日至2014年04月04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IC卡报名;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信息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许可证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6)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处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4月22日 09 时30分,地点为兴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4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137号
联 系 人: 李绍中
电    话: 0429-5812318
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 15124261115
 
 
                    
 

   2014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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