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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2019年无公害改厕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0/22 点击次数:46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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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10/22 17:25:00 |
截止日期:201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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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原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 委托,对 东洲区2019年无公害改厕项目(项目编号:FSYH2019-14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东洲区2019年无公害改厕项目
三格化粪池、彩钢厕屋、厕所配件
840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2436000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2436000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的供货及安装。
(2)供应商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的机电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7日08:30时起至2019年10月24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海韵名都南门马路对面、亚飞名车楼上))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600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6)其他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报名材料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海韵名都南门马路对面、亚飞名车楼上))。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4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东洲区章党街道阜宁路15号东洲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联系人:金海 联系电话:13700132797
采购代理机构: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项目联系人: 贺明月 联系电话:024-57880999
邮箱地址:fsyhzb@163.com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64730800000218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现更正为:
更正公告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抚顺市东洲区农业农村局 委托,对 东洲区2019年无公害改厕项目(项目编号:FSYH2019-14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东洲区2019年无公害改厕项目
三格化粪池、彩钢厕屋、厕所配件
840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2436000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2436000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的供货及安装。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7日08:30时起至2019年10月29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海韵名都南门马路对面、亚飞名车楼上))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600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6)其他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报名材料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海韵名都南门马路对面、亚飞名车楼上))。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9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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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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