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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一期工程勘察[重发第1次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0/25 点击次数:2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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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9/24 |
截止日期:2019-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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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一期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一期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发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一期工程勘察。
2.2项目规模:
人民大街段长度1230米,管径D1000、D800、D300;保健街段长度2203米,管径D1000;海州街段长度1297米,管径D600。两座一体式泵站。
2.3工程位置:阜新市主城区内。
2.4计划勘察周期:10日历日,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区域内的地质勘察及施工阶段配合等后续服务。
2.6勘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2.7合同估算价: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的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栏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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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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