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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电梯采购
发布时间:2019/10/25 点击次数:227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9/10/14 截止日期:2019-11-06
招标内容: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为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 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电梯采购

2、招标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建设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111号

4、工程规模

采购电梯。

5、总投资

3411.26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

电梯采购

8、招标内容

采购安装

9、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10、计划工期

2019-11-30--2020-05-20 (实际工期已签订合同为准)

11、质量标准

合格

12、合同估算价

95万元

13、投标保证金

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梯制造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如果以生产厂家的形式报名,则需具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驱动客梯为 A级;

(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 维修均为 A级;

(3)如果以代理商的形式报名,则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备第(2)条的要求的同时,代理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格。

(4)同一集团或同一集团控股下的不同企业、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2019-10-14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9-10-18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19-10-14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19-10-18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5、招标文件售价

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06 13:30:00

2、开标地点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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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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