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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化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发布时间:2019/11/1 点击次数:42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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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11/1 |
截止日期: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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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一、招标条件
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化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下发2019年第20批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计划的通知 大金普发改发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化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金普新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土建部分:拆除、装饰隔墙、地板等,电气管线铺设、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增容、更换电梯、空调、修建安检通道、机房改造、改扩建湾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分站等。信息化部分:智慧法院一体化呈现、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升级、机房信息化系统、升级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管理平台及安防监控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及诉讼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的优化升级。办公设备部分:办公桌椅、监控设备及显示屏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4249001001 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化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化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62
4.工期要求:2019年11月19日 开工至 2020年01月2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须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体,且投标所报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须具备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施工企业在投标报名时,须到大连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建筑企业用工备案,无“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人在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退标函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409669094@qq.com); 5、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办理CA锁方可参与投标。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5.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4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6时00分至2019年11月08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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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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