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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营销服务用房、细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
发布时间:2019/11/1 点击次数:27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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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11/1 |
截止日期:2019-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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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营销服务用房、细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营销服务用房、细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阜新市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阜细发改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营销服务用房、细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248㎡。其中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营销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9450㎡,细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筑面积8798㎡。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客户服务室、计量室、营业电费室、95598报修中心、食堂和车库等。细河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故障保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大厅及车库等。
2.3工程位置: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南新三街东。
2.4计划设计周期:7日历日,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内容及范围:按规划控制图的范围及使用功能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智能化方案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技术咨询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服务。
2.6设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建设标准。
2.7合同估算价:35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11月2日至2019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栏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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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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