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鞍山市·高新区]激光园研发中心C座(鞍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发布时间:2019/11/22 点击次数:466次 |
|
|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11/22 |
截止日期:2019-11-27 |
|
招标内容: |
一、招标条件
高新区激光园研发中心C座(鞍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高新区备案。以鞍高开科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新区激光园研发中心C座(鞍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高新区越岭路260号,激光园研发中心C座。
2.工程规模: 工程: 激光科技产业园A区研发中心C座,总建筑面积为31828平方米。现改造为鞍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后总建筑面积32876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4303001001 高新区激光园研发中心C座(鞍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等全部内容。 60
4.工期要求:2019年12月25日 开工至 2020年02月23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4.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报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E座南七层)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3日 14: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8时00分至2019年11月2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请在三优共享平台 免费查看 招标联系信息 |
注册三优共享平台会员 |
已是会员直接查看 |
1.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三优公众号
2.进入菜单:我的 >> 会员注册
3.填写注册信息免费成为会员
4.进入:任务大厅 >> 招标信息 随时随地免费查看 |
1.直接扫描下边二维码查看联系信息 |
 |
 |
|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