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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庄河市城区亮化工程-“七点四线”亮化项目 |
发布时间:2019/12/5 点击次数:39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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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12/5 |
截止日期:2019-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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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一、招标条件
城区亮化工程-“七点四线”亮化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庄发改投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庄河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区亮化工程-“七点四线”亮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城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七点为五一广场、世纪广场、高铁广场、新华广场、黄海广场、儿童广场及高速路口;四线为三环大街-高铁站、新华路、向阳路(昌盛街-世纪大街)、延安路(世纪大街-万达广场)。安装彩串、亮化造型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4396001001 城区亮化工程-“七点四线”亮化项目 七点为五一广场、世纪广场、高铁广场、新华广场、黄海广场、儿童广场及高速路口;四线为三环大街-高铁站、新华路、向阳路(昌盛街-世纪大街)、延安路(世纪大街-万达广场)。安装彩串、亮化造型灯等。 20
4.工期要求:2020年01月01日 开工至 2020年01月2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在建项目, 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4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6日 13: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2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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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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