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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庄河市太平岭乡太平岭、土城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含太平岭中心小学) |
发布时间:2019/12/5 点击次数:65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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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9/12/5 |
截止日期:2019-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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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一、招标条件
太平岭乡太平岭、土城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含太平岭中心小学)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大水审批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庄河市太平岭满族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平岭乡太平岭、土城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含太平岭中心小学)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太平岭乡
2.工程规模: 工程: 新建大口井一座,深 14.7米,内径8米;方砖铺设913.2m2;新建轻钢彩板管理房76.57平方米;砖砌阀井145座;钢筋砼蓄水池一座;钢筋砼清水池一座;进户管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4443001001 太平岭乡太平岭、土城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含太平岭中心小学) 新建大口井,方砖铺设,新建轻钢彩板管理房,砖砌阀井,钢筋砼蓄水池、清水池,进户管路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5
4.工期要求:2020年01月10日 开工至 2020年11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且身份证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截至开标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注:投标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5.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30日 13: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2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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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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