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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庄河市张屯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9/12/9 点击次数:367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9/12/9 截止日期:2019-12-16
招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庄河市张屯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大北审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北黄海临港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庄河市张屯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昌盛街道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再生水回用主管线5500米,改造张屯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在大学城景观湖设置生态浮岛等水质净化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4536001001 庄河市张屯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 再生水回用主管线5500米,改造张屯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在大学城景观湖设置生态浮岛等水质净化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11
4.工期要求:2020年01月10日 开工至 2020年04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含公示期工程),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建造师)已经过身份证验证通过。 3.本工程官方网站系指由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为主办单位(所有者)的网站或《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规定的发布媒介。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外阜企业开标前必须办理入辽承揽业务报送单。 6.截至开标前一日(代理查询为准),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8.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03日 10: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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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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