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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三期)项目-附属用房项目设计 |
发布时间:2020/1/3 点击次数:34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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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20/1/3 |
截止日期:202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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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我要投标
一、招标条件
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三期)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备案。以沈浑发改备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三期)项目-附属用房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三期)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9号
3.项目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63995.43平方米,本期建筑面积约33308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库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用于入区企业货物仓储、商品展示等使用。
4.项目投资估算:21000.0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三期)项目-附属用房项目设计:310万元
6.工期要求:2020年02月03日 开工至 2020年03月07日 竣工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3000463001001 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三期)项目-附属用房项目设计 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三期)项目-附属用房项目设计 25
8.招标范围: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三期)项目-附属用房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须具 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1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1月1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3.投标保证金:6.0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3日 09时30分。
2、现场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七、其他说明
1、本期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附属用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计划设计周期:2020年02月03日至2020年03月07日,共计3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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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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