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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设计1标段、设计2标段
发布时间:2020/2/17 点击次数:404次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20/2/17 截止日期:2020-03-09
招标内容:

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设计1标段、设计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已由沈建发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设计1标段、设计2标段

2.2建设地点:沈阳市(以签订合同为准)

2.3项目的规模:对市内非财税独立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于洪)实施150万平方米暖房改造,包括外墙保温改造、外墙粉饰、楼梯间粉饰、楼梯间门窗改造。

2.4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所有要求内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3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7月30日

2.5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合同包1估算价:161万元、合同包2估算价:108万元

2.6招标范围:

1)既有居住建筑测绘;

2)暖房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3)结合周边环境及历史文物环境,对沿街马路外墙进行造型及涂料颜色设计。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2个标段,分别为设计1标段、设计2标段,兼投不兼中,中标优选顺序按照标段自然顺序(所投标段编号从小到大)确定。

2.9 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叁万元整,合同包2:人民币贰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17日8:30时至2020年02月24日16 :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3 月09 日 1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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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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