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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项目管理 |
发布时间:2020/3/30 点击次数:32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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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20/3/30 |
截止日期: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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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委托,为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项目管理
2.招标单位: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工程规模:对市内非财税独立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于洪)实施150万平方米暖房改造,包括外墙保温改造、外墙粉饰、楼梯间粉饰、楼梯间门窗改造。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工作全部结束(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的项目具体实施进度为准)。
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05月10日至2020年07月20日
7.招标范围:对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进行全过程管理(含监理)。主要对2020年沈阳市暖房工程(非财税独立区)外墙保温改造、外墙粉饰、楼梯间粉饰、楼梯间门窗改造等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含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计划管理、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及移交、项目后评价、配合审计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服务,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相关一切事务。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等级:各投标单位相应资质证书注明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2. 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总监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项目管理负责人与项目总监不得为同一人,且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与项目监理班子人员不得为同一班子人员。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30日8:30时至2020年04月07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3.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04月20 日 13:3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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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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