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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监舍雨棚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4/1 点击次数:550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20/4/1 16:54:00 截止日期:2020-04-08
招标内容: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监舍雨棚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委托,对监舍雨棚维修改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监舍雨棚维修改造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

监舍雨棚维修改造,包括拆除原铝塑板及骨架、垃圾外运、钢骨架、新做铝单板面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2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22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3月31日起至2020年04月08日16:00时止(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10楼1017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4月13日北京时间0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10楼101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03月31日至2020年04月08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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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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