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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纪委监委留置办案中心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4/9 点击次数:52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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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20/4/9 |
截止日期: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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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我要投标
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纪委监委留置办案中心改扩建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纪委监委留置办案中心改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韩家峪村266号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26148.06㎡ 其中: 新建面积为19631.88㎡,改建面积为6516.18㎡ 层数: 五层/二层/单层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5494001001 鞍山市纪委监委留置办案中心改扩建项目 建筑与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空调、消防工程、红线内的管网、道路、围墙、绿化、拆除等工程 169
4.工期要求:2020年05月12日 开工至 2020年10月28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9)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0)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到达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0年04月29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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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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