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及辅助系统采购 |
发布时间:2020/4/11 点击次数:490次 |
|
|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20/4/9 |
截止日期:2020-04-29 |
|
招标内容: |
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烟气净化及辅助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1、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烟气净化及辅助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估算价:4315.78万元
3、供货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原盘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侧。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2条烟气处理线。相应飞灰输送、稳定化系统、石灰浆制备、活性炭储存及喷射系统、干粉储存及喷射系统设置1套。引风机系统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中。投标方负责其供货范围内全部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配套、保温、油漆、包装、运输到现场交货,并负责指导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有关的技术服务,调试过程中的水、电、试剂、人工等消耗不在此次供货范围内。
5、供货周期:2020年5月5日-2020年12月5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第一批钢结构到场,7个月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机械或电气或环境保护专业);
③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保险关系证明。
⑤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只能有唯一代表商参加投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招标文件的领取:
7.1领取时间:2020年4月9日8时30分至2020年4月19日16时00分
7.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7.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8、投标保证金:43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4月25日15:00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 年4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
请在三优共享平台 免费查看 招标联系信息 |
注册三优共享平台会员 |
已是会员直接查看 |
1.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三优公众号
2.进入菜单:我的 >> 会员注册
3.填写注册信息免费成为会员
4.进入:任务大厅 >> 招标信息 随时随地免费查看 |
1.直接扫描下边二维码查看联系信息 |
 |
 |
|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