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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良旧居红楼群建筑2号、3号、4号楼及东警卫楼修缮工程监理 |
发布时间:2020/4/21 点击次数:85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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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20/4/21 16:21:00 |
截止日期: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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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博物院(沈阳故宫博物院)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张学良旧居红楼群建筑2号、3号、4号楼及东警卫楼修缮工程监理
2.项目概况:张学良旧居红楼群建筑2号、3号、4号楼及东警卫楼修缮工程监理
3.项目编号:LNMJ-0420-2020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264,280.00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8.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四、采购文件
1.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2.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方式:在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邮购纸质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到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4)拟派驻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采购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采购会议时间:2019年04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采购会议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09室(海韵广场B座2609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3.采购公告在东北新闻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4.提交份数:4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90日
六、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09室(海韵广场B座2609室)
七、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8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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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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